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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動產專欄

賣掉大房子,想買兩間小的?房地合一稅還能退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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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說重點:  
**可以,而且國稅局是用「兩戶合計總價」來算退稅比例。**

🏠 退稅怎麼算?

重購退稅的基本公式是:

> 可退稅額 = 已繳房地合一稅 ×(重購入價額 ÷ 舊屋售價)

如果你是一次賣掉一間大房子,之後在 2 年內分別買了兩間小房來自住,  只要兩間小房都符合「自住房地」的條件,  實務上會把兩間小房的總價加起來,當作「重購入價額」來計算。

所以會變成這樣想:

> 退稅比例 = 兩戶小屋總價 ÷ 原來大屋售價

🔢 兩種常見情況

**情況一:兩戶加起來總價 ≥ 大屋售價**  
👉 原則上可以**全額退回**已繳的房地合一稅。

**情況二:兩戶加起來總價 < 大屋售價**  
👉 改成依比例退:  
退稅金額 = 已繳稅額 ×(兩戶總價 ÷ 大屋售價)

⚠️ 想用重購退稅,幾個條件一定要注意

不管是買一戶還是兩戶,每一戶都必須符合「自住房地」條件:

✅ 本人或配偶、未成年子女有設籍  
✅ 實際自住,不是掛名而已  
✅ 出售前一段期間不得出租、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  
(實務上國稅局通常會特別看「出售前 1 年」的使用情況)

另外,時間點也很重要:

⏱ 舊屋出售與新屋重購,必須在前後 2 年內完成「移轉登記」  不論你是先賣後買、還是先買後賣,  
只要兩邊完成移轉登記的日期在 2 年內,都有機會適用重購退稅。

還有一個常被忽略的重點:

🏡 新買的自住房地,重購之後原則上要自住滿 5 年。  
如果在 5 年內改作出租、營業,或又把房子賣掉,  
國稅局可以把當初退給你的房地合一稅追回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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📌 小提醒:每個人的「退稅金額」都會不一樣
重購退稅好用,但每個案件的條件都不同,例如:  
- 原本大房子的售價  
- 之後兩間小房的購買金額  
- 土地與房屋持有期間  
- 家庭成員、設籍情形、實際使用方式  
這些都會影響「能不能退」以及「可以退多少」。

如果你正在考慮:  
「要不要先賣大房、再分兩間小的來買?」  
會建議在掛售之前,先做一個重購退稅試算,  
把「買賣時間+金額+家人設籍+自住事實證明」都先整理好, 通常可以少走冤枉路,也比較不會多繳稅。
 
#不動產稅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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