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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動產專欄

買房點交發現瑕疵,可以不付尾款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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點交那天,浴室漏水、地磚裂開——
很多人的第一反應都是:

「沒修好!?那 400 萬尾款一毛都別想拿!」

先等等。這個念頭可能讓你從「被害人」變「被告」。

─── 真實會發生的劇本 ───

阿明 2,000 萬買了一間新家,點交當天發現:
・窗框滲水,估價修復約 3 萬
・陽台多片地磚裂開,更換約 2萬

阿明直接槓上屋主:「全部修好之前,尾款400 萬一毛不付、也不簽點交!」

結果——屋主反告阿明「給付遲延」,法院判阿明賠錢。

為什麼?

─── 法院怎麼說 ───

【最高法院 106 年台上字第 1270 號】

你確實可以主張「你不修、我不付」,這叫同時履行抗辯。但抗辯的金額,必須跟瑕疵「相當」。

瑕疵才 5 萬,你扣住 400 萬——
法院認為這叫「不成比例」。
你只能暫扣大約修繕費的範圍,
剩下的錢,還是要付。


【最高法院 92 年台上字第 1440 號】

瑕疵輕微、不影響居住安全,
卻用它來拒絕履行整份合約——
這違反誠信原則。

📢 法律不讓你拿雞毛當令箭。

─── 遇到屋況瑕疵,正確的做法 ───

① 請專業師傅估價,白紙黑字確認修復費用

② 發信函通知賣方:
   「我將保留預估修繕費用 1.5 倍作擔保,
    其餘尾款照常撥付或存入履保專戶」

③ 點交單上註記「針對特定瑕疵保留追訴權」
   先拿鑰匙,剩下的幾萬元再來喬。

─── 總結 ───

法律途供的武器,是為了公平。
但需要記住比例原則,才不會一不小心
讓自己變成輸家了!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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